预算定额P339第7条:当不采用泥浆船的方式进行水中灌注桩施工时,除按90KW以内内燃拖轮数量的一半保留拖轮和驳船的数量外,其余拖轮和驳船的消耗应扣除。 4-4-5-II中桩径1~1.5m的均采用了88KW内拖轮和100T内驳船,而桩径大于1.5m的、和4-4-6-II中的均采用了88KW内拖轮和100T、200T内驳船。 另外,护筒水中埋设、工作平台定额中均有使用拖轮和驳船。 请问:具体该如何执行第7条解释才能够更为合理?
匿名
泥浆船只与对钻孔本身有关,你需要多到工地看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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