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; 2、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按国家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执行; 3、如果你是在起草合同,一是约定可调的材料名称;二是调整方式及公式(公路工程合同范本中是以指数法);三是约定调整频率;四是约定基期价格及价格指数来源等。
首先,明确啥样的类别工程不进行调差,啥样的类别工程进行调差(主要看工期、造价两方面), 其次,调差的材料有哪些(主要为沥青、钢材、水泥、石料、黄砂、石灰等); 再次,调差方案,明确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%以内(含10%),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,不予调差;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%以外的,其超出部分额价差由业主承担或受益。价差每两个月进行调整一次; 最后,明确调差公式即可,同时明确基期价格和调整月价格;
一般约定也哪期的信息价格为基数,上下变化幅度超过了规定的幅度后,超过部分由业主承担,施工单位承担变化幅度内的价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