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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材料价格调差如何在合同中约定

专家,您好,我是云南的,请问一下主要材料价格的调差应怎么进行调差

提问者:造价网友 | 2012/6/14 21:19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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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回答

    1、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; 2、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按国家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执行; 3、如果你是在起草合同,一是约定可调的材料名称;二是调整方式及公式(公路工程合同范本中是以指数法);三是约定调整频率;四是约定基期价格及价格指数来源等。

    回答者:jbniao | 2012/8/31 13:00:57

    首先,明确啥样的类别工程不进行调差,啥样的类别工程进行调差(主要看工期、造价两方面), 其次,调差的材料有哪些(主要为沥青、钢材、水泥、石料、黄砂、石灰等); 再次,调差方案,明确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%以内(含10%),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,不予调差;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%以外的,其超出部分额价差由业主承担或受益。价差每两个月进行调整一次; 最后,明确调差公式即可,同时明确基期价格和调整月价格;

    回答者:15365892750 | 2012/7/6 12:25:33

    一般约定也哪期的信息价格为基数,上下变化幅度超过了规定的幅度后,超过部分由业主承担,施工单位承担变化幅度内的价差。

    回答者:xujg | 2012/6/21 13:35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