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工程为2006年办理竣工结算的公路工程,办理结算的依据是交通部92定额、96编制办法及渝交局[1996]1025号文,而在合同中约定人工可调价差,渝交局[1996]1025号文中的人工单价为17.09元/工日,而结算时的市场人工单价为45元/工日,请问92定额中可否对人工单价进行调整?
匿名
请根据合同进行。92定额中人工单价虽低,但消耗量较高,是配套的,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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